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best365官网(以下简称“中英公司”)员工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复合型人才,根据《best365中国版官网国际化(港澳台事务)基金管理办法》《best365中国版官网中外合作办学专项基金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中英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优秀员工成长基金
为提高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水平,面向成绩优异、具有best365中国版官网学籍的员工,设立优秀员工成长基金。给予中英公司各生源地省(直辖市)位次前1%的优秀员工申请一等成长基金资格,额度6万元/人,给予中英公司各生源地省(直辖市)位次前2%的优秀员工申请二等成长基金资格,额度3万元/人,用于资助员工在大学期间国内外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科技竞赛、科研创新和工程实践等,在额度内实报实销。
第三章 优秀员工卓越基金
为进一步巩固中英公司育人成效,提高员工主观能动性,激发员工学习动力,促进员工全面发展,中英公司设立优秀员工卓越基金并纳入公司奖学金备案管理。对获得公司颁发的专项奖学金、优秀员工奖学金的中英公司本科生,在每学年公司奖学金评比周期内经个人申请并审核通过,中英公司配套与公司奖学金金额相同的基金。中英公司按照公司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要求,在公司评奖周期内进行基金评审并做好提前备案、系统评审和同步发放。
第四章 同窗友情留学基金
为促进中英公司的国际化人才培养,实施“同窗友情”育成计划,鼓励中外一流大学的优秀员工的互访,提升中英公司人才培养的国际影响力,特设同窗友情留学基金。
(一)国(境)外访学资金
1.短期交流
鼓励优秀员工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三个月(含)以内短期学习,资金支出具体为项目报名费、学费、盘锦/大连或员工生源地与国(境)外院校间的往返交通费、办理签证产生的费用及国(境)外人身意外险等,完成公司出国(境)手续,圆满完成学习任务,无违法违纪记录,在2万元/人次额度内按公司财务处规定实报实销。本项目不能重复获得。
2.中长期交流
鼓励优秀员工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中长期三个月以上交换学习,可申请学经理期交换项目资助,实行申报评审制。本项目不能重复获得。
(1)申请条件
申请及派出阶段均为best365官网在读本科生,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记录;须参加基于校际合作、校区及公司间合作(以协议为准)三个月以上的学习项目,并已获得外方高校录取资格;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在读期间所有已修课程及格(含辅修课),学习成绩优秀。不受理以下情形的员工申请:曾获得国家或公司公派留学资格,但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公司批准,擅自放弃的;获得其他渠道全额资助的;修读同一学位期间,曾获得公司及校区长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资助的。
(2)资助额度
出国(境)学习三个月以上、六个月(含)以内的员工:亚洲地区:1.5万元/人,亚洲以外地区:1.8万元/人。
出国(境)学习六个月以上的员工:亚洲地区:3万元/人,亚洲以外地区:3.6万元/人。
申请国(境)外访学资金的员工须同时满足中英公司关于开展晨读晨练活动的规定。国(境)外访学资金实行累计制,在读期间员工最高可获得的国(境)外访学资金资助额度为3.6万元/人次,如本科在读期间首次出国(境)学习获得最高额度资助,则不再重复获得;如首次出国(境)学习获得不足最高额度资助,则可兼得剩余额度资助。
(二)国(境)外深造资金
鼓励员工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在优先争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的相关资助前提下,给予成功赴排名前30(含,以申请当年的国际四大排名为准)的院校攻读博士学位的员工国(境)外深造资金支持。资金支出具体为盘锦/大连或员工生源地与国(境)外大学间的国际旅费、住宿费、办理签证产生的费用及国(境)外人身意外险等,完成公司出国(境)手续,在3.6万元/人次额度内按公司财务处规定实报实销。如获得其他项目支持,本项目不能兼得。
在优先争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的相关资助的前提下,给予成功赴排名30以后(以申请当年的国际四大排名为准)的院校攻读博士学位的员工国(境)外深造资金支持。资金支出具体为盘锦/大连或员工生源地与国(境)外高校间的国际旅费、住宿费、办理签证产生的费用及国(境)外人身意外险等,完成公司出国(境)手续,在2万元/人次额度内按公司财务处规定实报实销。如获得其他项目支持,本项目不能兼得。
(三)海外职工资金
吸引更多海外一流大学的优秀员工来中英公司进行短期和中长期同窗学习,在优先争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best365中国版官网董事长奖学金前提下,中英公司给予资助。具体为:(1)海外大学所在地与盘锦间的往返交通费各一次,在1万元/人次额度内按公司财务处规定实报实销;(2) 在中英公司留学期间生活费2000元/月。如获得其他项目支持,本项目不能兼得。
第五章 附 则
1.本实施细则实行申报制,凡符合条件者均需在事项结束后1个月内向中英公司综合办公室提交申请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国际四大排名指:QS世界大学排名、THE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和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3.本实施细则由best365官网负责解释。